(1595—1646)浙江东阳人,字九一,号玉笥。天启二年进士。授番禺知县。崇祯初擢刑科给事中,劾罢阉党副都御史杨所修等,尝谏帝“求治太锐,综核太严”。七年,擢右佥都御史、巡抚应天安庆等十府。以农民军势盛,请割安庆等府,另设巡抚。后代陈新甲为兵部尚书。十六年,以清兵入畿辅,下狱,旋得释。命赴江南练兵输饷。南都陷,请鲁王监国,任兵部尚书,督师江上。还守东阳,兵败投水死。有《吴中水利书》、《张忠敏公遗集》。
晚岁逼豺狼,漂摇去乡土。囊橐罄留储,釜甑恒若窳。
开畦种蔬菜,拨借荷地主。晨兴率童稚,树艺躬伛偻。
瓠实正累离,茄花亦争吐。鱼肉方绝交,恃此当醢脯。
悲风吹江干,浩荡十日雨。幽泉涌阴窦,高墉坼脩堵。
苍蔓压泥沙,朱苞埋宿莽。凄凉紫芝英,乃与朝菌腐。
数奇值时危,一饱不敢取。天地有穷愁,每望贫家聚。
青苔满颓墙,日暮空倚柱。